關于依法處理無主財物的公告 近年來,大田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在偵辦一起電信詐騙案件中,抓獲多名取款手,取款手到案后,退出部分詐騙款。由于部分詐騙款系通過ATM機現存,無法查明被害人信息,無法將詐騙款及時退還給被害人。根據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》《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》,現面向社會發出認領公告,同時將涉案錢款予以公示。 請該案被害人持有效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,于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到大田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進行認領。逾期無人認領的,公安機關將作為無主涉案財物,依法依規處置。 特此公告。 大田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 2025年7月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