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大田縣人民法院 9月17日至9月20日,大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陳某某、連某某等19人涉嫌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,該案系《人民陪審員法》實施后,該院首例適用“3+4”大陪審模式進行開庭審理的案件。
大田縣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茅有溫,大田縣法院院長楊紹東,大田縣檢察院檢察長張春明,大田縣公安局局長劉陽輝,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政法干警及群眾100余人到場旁聽。
三明中院高度重視本案庭審工作,專門指派刑一庭負責人傅樹朝等人到大田法院指導,在庭前準備、宣傳尺度把握等方面給出了諸多意見建議。
2014年,陳某某、連某某組織20余名社會閑散人員或刑滿釋放人員,進行非法高利貸帶斂財、通過暴力要債、逼債等進行一系列違法犯罪。該組織涉嫌以暴力、威脅或者其他手段,有組織地累計實施了非法持有槍支、故意傷害、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、開設賭場、破壞生產經營等26起違法犯罪活動,造成了1人重傷、6人輕傷、10人輕微傷、10余人受傷的嚴重后果。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致使多名群眾合法利益被侵害后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、控告,在大田城區、太華鎮產生重大影響,嚴重破壞經濟、社會生活秩序。
針對涉黑涉惡案件特點,大田法院連續出臺《涉黑涉惡案件審判工作機制》《關于陳某某等19人涉黑案件庭審保障、信訪、宣傳等工作方案》《被告人陳某某、連某某等19人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庭審預案》等一系列文件,組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“8+5+7”審判工作專業團隊(8名員額法官、5名法官助理、7名書記員),挑選政治素質強、經驗豐富、精力充沛的人民陪審員組成涉黑涉惡案件人民陪審員庫。
經大田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,該組織的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之相關規定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故意傷害罪、聚眾斗毆罪、尋釁滋事罪、開設賭場罪、破壞生產經營罪、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分別追究陳某某、連某某等19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。 為期4天的庭審結束后,9月21日,大田法院繼續對檢察機關分案及追訴的2案3人進行依法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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